工商企业、分公司年检所需材料

来源:本站20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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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工商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企业(公司)法人应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盖企业公章)。

  (六)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2012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七)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年检报告书。

  (八)下列企业在年检时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1.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2.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

  5.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监管中发现和有群众举报,涉及注册资本有问题、需进一步查实的企业。

  (九)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参加全程网上年检的企业,除网上填报年检信息并数字签名外,不再提交以上书式材料。

  概述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7、公司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年检报告书;
  10、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2]
  详述
  复印件(说明:以下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对账单(开业至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骑缝章
  6、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骑缝章
  7、租房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骑缝章(此协议中租房人必须为公司名称)
  8、所租房屋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骑缝章(写字楼:此房产证复印件以及盖章,私房:房产证原件,以及合同)证照原件以及印件:
  9、如委托代理年检企业,需要代理人持被代理企业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0、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11、财务章
  12、合同章
  13、公章公司资料、其他:
  14、签字笔
  15、年检费(说明:具体数目根据当年政策规定)
  16、年检申请报告书(在工商官网生成后打印即可)
  17、上一年度负债表(财务提交)
  18、上一年度损益表(财务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