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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出炉

时间:2013-01-28 14:02:12 来源:

  上海社科院部门经济研究所所长杨建文说,但城市作为一个整体,有它的主要功能要发挥,“比如上海的‘四个中心’,如果每个区县都去搞金融中心、贸易中心,确实有可能发展起来,但更可能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形成不了核心积聚效应。”
  上海市规划体系中的“顶层设计”日渐清晰。
  1月22日,上海市政府官网挂出《上海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下称“《规划》”)全文。《规划》将市域国土空间划分为四个功能区域——都市功能优化区(中心城区及宝山、闵行)、都市发展新区(即浦东新区)、新型城市化地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和奉贤区)及综合生态发展区(即崇明县),以及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关于推进目标,《规划》中不乏“量化”指标。《规划》称,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总量预期为2650万左右;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在39%以内;陆域生态用地总面积达到3500平方公里以上;基本农田不低于328万亩;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18%。
  尽管《规划》的不少内容已在其他单项规划中被提及,但受访专家认为,《规划》的导向作用不言而喻。
  事实上,“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发挥市域功能区域的导向作用”,早已被写入《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该纲要还要求,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来完善上海市的规划体系。
  “通过对不同区域主体功能的定位,相当于确定了未来不同地区的产业、人口发展的重点,通过这样的指南,来引导市场各种要素的进入,有利于更加合理配置资源。”一位受访专家昨日说。
  “有现实针对性”
  据了解,《规划》的出台参照了2011年出台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发改委正在推动各地做出自身的主体功能区规划。
  上海社科院部门经济研究所所长杨建文昨日对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称,这份《规划》具有“现实针对性”。他解释,在发展初期,为了发挥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规划权限都是下放的,这在全国导致了各个省市之间的区域竞争激烈,在城市内部造成不同区县功能雷同化、互挖墙脚。
  “整个中心城区,甚至是加上郊区,所做的事情大同小异。”杨建文说,但城市作为一个整体,有它的主要功能要发挥,“比如上海的‘四个中心’,如果每个区县都去搞金融中心、贸易中心,确实有可能发展起来,但更可能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形成不了核心积聚效应。”
  华东师范大学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徐长乐对《规划》的理解是,四个功能区域的划分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各区的产业发展、人口流动,各区域的空间和资源的配置能够更加合理。此外,各个区县之间的功能定位将有助于形成一定的协调和互补。
  按《规划》的表述,四大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各不相同。
  以都市发展新区即浦东新区为例,该区的功能定位是“‘四个中心’的核心功能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导区,国家改革示范区”。这明显不同于综合生态发展区即崇明县,该区的功能定位是“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现代化综合生态岛,上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
  “用有限的资源做事”
  另外一个现实困境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上海的国土空间开发中,还存在着开发强度较高,生态空间偏少,土地利用方式不够集约,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等一系列问题。
  对此,《规划》也提出了包括“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在39%以内”在内的远期目标。
  杨建文告诉早报记者,“上海的资源稀缺性和约束性很强”,中心城区“基本上没有地了”,即使在郊县,土地使用同样有严格限制。上海前几年已经在考核和规划中设定了单位土地产出量,并作为重要的指标。
  房地产开发商也有类似的感受。
  “如果立足在住宅市场,中心城区肯定是不能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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