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洋山保税区具备集装箱枢纽港口、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的所有功能,重点发展的产业和功能有以下十个方面
集装箱装卸运输
依法取得国家有关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资格的企业,可以在保税港区展开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仓储、无船承运、海运集装箱堆场等业务。
集装箱口岸增值业务
取得港口主管部门许可从事国际海运、专业物流、国际贸易等经营业务的保税港区企业,可以在保税港区开展集装箱装卸、堆放、集装箱拆拼箱中转、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以及提供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等业务。
采购和配送
保税港区企业可以在区内设立国际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分拨中心,开展面向国内和国境外的商品采购、货物国际分拨、货物运输、物流配送等业务。
鼓励保税港区企业发展国际物流运营中心等业务。
仓储和商业性加工
保税港区企业可以在区内从事仓库设施的投资、建设、租赁等业务。
可以从事商品的保税存放。鼓励发展境内外期货商品的仓储和交割业务。
保税港区企业可以对区内存储的货物进行分级、包装、挑选、分类、分装、挑选、贴商标、刷头、刷贴标志等商业性加工。
贸易
区内企业可以从事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保税港区内的贸易,鼓励开展转口贸易。
企业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及相关手续后,可以从事商品进出口贸易、分销等业务。
展示交易
区内企业可以设立商品交易市场、分销中心、举办商品展示会、从事境外商品和非保税港区商品的展示、展览、交易以及相关咨询代理、技术培训和物流服务等业务。
鼓励发展大宗商品国际交易中心业务。
加工制造
可以开展教工制造、再制造、保税、保税维修、检测以及产品研究开发中心等业务。重点引进和发展机电仪器、IT产品、汽车零部件、京戏华工、高档消费品的功能加工制造项目。
符合海关有关规定并事项经批准的,保税港区企业可以将境外运入的材料委托非保税港区企业加工,或接受非保税港区企业的委托进行加工业务。
金融
经国家金融主观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境内外金融机构可以在保税港区内设立经营性分支机构,经营有相关金融业务。
经批准的保税港区外资银行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
经批准的保税港区中外资金融机构可以经营离岸金融、境外融资、对外担保和其他特许业务。
研发企业在区内从事产品与技术研发、数据处理、软件开发等业务、发展自主创新和高科技创业项目。
航运物流等服务
鼓励在保税港区开展报关检测、货运代理、船舶代理、理货、货运保险、船舶保险等航运物流服务业务以及设备租赁等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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