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 : 凡落户园区的实地型企业免征基础设施配套费、自来水增容费、污水排放增容费
企业所得税 : 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 , 实行二免三减半 , 即 : 获利第一年、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若企业属先进技术企业 ( 每年年检具有证书的 ), 减半期结束后再继续享受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若出口型企业减半期结束后出口额占总销售收入 70% 以上的 , 企业所得税继续享受减半征收 , 即为 12%( 地方税 3% 免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