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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融资

时间:2014-09-21 00:14:07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上海张江高科(8.38, -0.09, -1.06%)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中期票据。详见公司7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事项

  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2.72, 0.00, 0.00%)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CP335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

  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9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次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二、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事项

  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MTN306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9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3.56,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10.62, 0.05, 0.47%)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次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经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