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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进驻程序
第一步:拟进驻企业或孵化项目持有者提出孵化意向
---招商服务部负责接待,确定进驻园区的初步意向。
第二步:了解服务功能和物业基本条件
---招商服务部负责介绍园区情况,询问用户需求,初步定出进驻资格及项目可行性的基本印象。
第三步:企业提交进驻申报材料
---企业按规定填写进驻申报材料,并提供材料所需证明,在商定的时间内交招商服务部。
第四步:对进驻条件进行评估,并提出初审意见
---招商服务部根据企业填报材料,得出可行性的初步意见,必要时对孵化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并上报经理审批。
第五步:经理审批
---由经理签字审批,招商服务部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告知企业
第六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等有关文件,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
---招商服务部协助需要新注册或变更的企业办理工商注册、代码登记、税务登记手续。如企业需要,可提供“一条龙”服务。
第七步:签订孵化协议
---企业签订孵化协议,按协议要求实施项目孵化。
第八步:企业进驻
---招商服务部负责日常的企业管理服务工作。
公司注册登记所需提供材料:
1、开业申请报告(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2、委托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需准备多个名称);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6、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职业状况证明;
7、合资协议书(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8、企业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
9、资金信用证明及验资报告;
10、企业章程(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11、法定代表人履历表(非本市居民附暂住证复印件);
12、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13、董事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14、企业住所证明(附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协议)、场地查看证明;
15、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证明;
16、专项审批部门证明、批件(科技经营证书批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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