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招商.net | 招商引资 | 项目联展 | 创业加盟 | 厂房土地 | 商用地产 | 商务供求 | 政策法规 | 会员中心 | 论坛 | 博客
招商引资频道 频道首页 | 招商资讯 | 园区动态 | 政府招商 | 园区招商 | 厂房土地 | 开发区大全 | 经济区大全 | 投资指南 | 服务机构
  首页 >> 招商引资 >> 上海经济区 >> 经济城    
园区简介
投资环境
优惠政策
服务措施
注册指南
联系方式

上海淞南经济发展区


政策透明,配套服务。

  国内外各类业主在淞南经济发展区投资落户企业兴办的企业,除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以外,由企业申请,经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各类企业可依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方式,经主管税务部门确认以后,一年一定。对符合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规定、采用按行业带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企业,成本列支放开。注册在本经济区的国营、集体、股份制企业,经申请,可比照民营企业享受政策。对符合国家减免税政策的企业,经济区可以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各类企业在本经济区交纳的企业税,根据行业,由经济区分别按协商确定的奖励政策,先征后奖。
  3、对税额达到一定总量、或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达到相当规模的各类企业,经济区另行制定奖励政策,对业主给予奖励。
  4、对在本经济区投资落户的外省市业主及工作人员,达到本市及区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按政策规定给予办理临时户口(暂住证),并在其子女入学入托、购买或租赁住宅等方面给予方便、优惠。
  5、对在经济区投资落户的各类科技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的,经济区可以代为管理人事档案。
  6、上海淞南经济发展区对介绍、引进项目投资落户于本经济区的项目介绍单位、个人给予奖励。
  7、上海淞南经济发展区现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附加费带征率、经济区管理费、财政奖励返还率现行标准见附表。
 

客户至上,方便周到
  上海淞南经济小区实行一个窗口、一条龙全过程服务、尽可能方便业主。上海淞南经济发展区管委办证服务中心,协调工商、税务、银行、环保、消防、卫生防疫、陆管所、审计、技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办公。接待人员热情接待、咨询,重要客户及时跟踪上门服务。上海淞南经济发展区在宝山友谊及江杨南路均设有办事处,方便业主就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