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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基本法”5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0-04-26 14:08:04 来源:

  近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透露了《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的有关情况及下一步举措。

  《条例》在定位上,是本市科创中心建设的“基本法”、保障法和促进法,共9章59条,从法律层面确定了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基本框架,为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依据,加快形成制度保障体系,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科委主任张全在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时表示,将完善科创中心建设空间布局,建设创新要素集聚、综合服务功能完善、适宜创新创业、各具特色的科创中心承载区;着力打造张江品牌,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极。

  会上同时透露,通过聚焦张江,加快张江科学城建设,引领带动若干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并发挥重要承载区、自贸试验区以及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区域的综合政策优势,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全城全域创新。

  据了解,《条例》第四章明确了聚焦张江,打造上海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载体和引领性力量。

  对此,上海科创办执行副主任、浦东新区区委常委彭崧在会上表示,条例中的聚焦张江实际上涉及到“三个张江”,即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张江科学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全局而言,“三个张江”是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主阵地、主战场。

  目前,张江示范区形成了“1区22园”的发展格局,分布在全市16个行政区,总面积约531平方公里,是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和创新联动发展的重要承载区,已经成为上海提升产业新方向带动能力的“张江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