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度报道
  • 项目联展
  • 创业加盟
  • 财务咨询
  • 公司注册
  • 总部经济
  • 商铺投资
  • 商业地产
  • 厂房土地
  • 招商引资
  • 财经资讯
  • 首页
  • ·央行:2009年“三拳”组合刺激经  ·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减税负 增投入  ·商务部:力争2009年外贸增长与GD  ·进出口检验目录新增357类商品  ·上月CPI或降至1.2%~1.6%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要把握五个着力  ·双防→一保一控→保增长 宏调累积  
    您现在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综合财经 >> 正文内容
    发改委下放千万美元以下外国政府贷款审批权
    www.zhaoshang-sh.com 09-01-07 10:30:25 北京商报

      今年起,国家发改委将1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审批权下放给地方。专家指出,这将有利于活跃地方经济,使风险较低的中型项目尽快上马,且中央部委项目审批权下放地方正逐渐形成趋势。

      国家发改委6日公布了一项关于委托地方审批部分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借用外国政府贷款1000万美元或800万欧元及以下的项目,其资金申报由省级发改委审批,高于以上额度的资金项目申报仍由国家发改委审批。但日本政府贷款项目、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项目,以及国家统还的项目除外。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袁钢明认为,目前一系列放权措施将继续形成趋势。他表示,民间投资项目多种多样,但资金来源问题仍是较大瓶颈,我国还应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项目的审批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贾金思告诉记者,随着地方政府部门对中等项目贷款的还款能力逐渐增强,放宽一定金额以下贷款项目的审批可大大提高效率,在目前经济形势下使项目尽快上马,促进经济增长。此外,地方政府对外开放能力也将逐渐增强。

      据了解,1000万美元的项目在地方属于中型项目。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环保和生态建设、农业及社会发展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