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理部门:嘉定区投资服务中心计经委窗口
联系电话:021-69989698
2、 申办对象:
(1)、总投资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未实行登记制的工业内资项目;
(2)、法律、法规规定必需报经审批的项目;
(3)、限制类项目。
3、 需申报的资料:
(1)、立项请示,先由投资方向其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请示,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再由主管部门向计经委上报,内容包括投资方名称、出资数量、出资比例、项目名称、经营范围、产品名称、厂址、预计投产日期、预计产量、利润;
(2)、如属必需申办许可证和特殊项目,在报请示的同时,需附申办许可证的有关材料;
(3)、投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
(4)、可行性报告;
(5)、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
4、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
5、 受理期限及结果:
(1)、对总投资人民币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申办单位报齐上述文件、材料,区投资服务中心计经委窗口受理后,在5-1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给予同意或不同意立项的书面答复;
(2)、对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及限制类项目,由区计经委初审后报市经委,待市经委批复后,区计经委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办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