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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单窗通办”模式落实

时间:2019-08-09 15:55:26 来源:上海嘉定

  一、嘉定区教育局13个事项业务将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

  根据市、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一口发证”的“单窗通办”新政务服务模式,提升行政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2019年8月12日起,涉及下列13个事项业务纳入到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

  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审批

  2、随班就读学生审批

  3、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设置、调整或停办审批

  4、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审批

  5、中等职业学校或者初等职业学校(职业班)的设立审批

  6. 义务教育适龄青少年免学、缓学、休学核准

  7、中小学生转学核准

  8、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核准

  9、实施高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含筹设)、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的审批

  10、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调整或停办备案

  11、高级中学、中职学校教师资格审查(初审)

  12、公办幼儿园、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高级中等学校机构设置审批

  13、校车使用许可

  二、嘉定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9个业务服务事项将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嘉定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受理的相关业务服务事项自2019年8月12日起纳入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

  涉及内容如下:

  1、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2、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新增、变更

  3、外省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

  4、外省市驻沪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运)经营备案

  5、外省市驻沪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运)经营车辆备案证明

  6、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备案

  7、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的许可

  8、暂停或者终止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线路营运审批

  9、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受理地点: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嘉戬公路118号)政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69989554

  除以上业务外其他业务暂在原址正常办公,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