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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商场春节促销须报批 至少要提前一月

时间:2015-01-15 22:28:11 来源:新闻晨报

  从沪上几大中心商圈了解到,商场大多表示今年春节促销都要报备有关部门审批,不过商场方面今年大多已自动规避易聚集性的活动。市商务委在近日召开的一次紧急会议上强调,商业促销应严格控制限时限量、折扣力度大、集中统一的促销活动。

  黄浦区商务委前天召集区内各大商场有关负责人开会,细化、量化了有关活动报备和审批要求。

  黄浦区商务委:商场应提前15个工作日到商委、提前12个工作日到公安局审批

  昨天,南京东路步行街上一家知名商场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前日,黄浦区商委召集了区内各大商场的人开会,会上下发了“黄浦区商务委员会关于春节、元宵节期间进一步加强营销安全工作的通知”。这则通知要求黄浦区属企业集团、各有关商业企业“抓住春节、元宵等传统节庆契机,结合实际,创新促销方式,谋划新的消费亮点,做好活动方案,并积极落实。要注重推进体验式消费、绿色消费、智能消费、网络消费。”由此可见,并没有叫停商场节庆促销活动。

  在这则通知中,要求各商业企业“高度重视营销安全工作。切实开展安全大检查,不留死角,堵塞漏洞,杜绝事故。”同时,要求各商业企业“举办营销活动,应制定安全工作方案”。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形式;配备与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及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明确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技防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现场秩序维护、人员数;车辆停放、疏导措施;风险评估和应急救援预案。

  通知提出要完善营销安全工作方案报备,“单店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或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商业企业举行营销活动,应于活动举办的15个工作日前,由举办单位将《黄浦区商场室内促销活动登记备案表》报送区商务委听取意见。区商务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举办单位在活动举办的12个工作日前,将书面申请、活动方案及商务委意见等材料一并报送区公安分局。征得同意后,方可举办营销活动。”

  同时,在营销活动举办前以及举办过程中,区商务委将会同区公安分局对营销活动安全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将及时书面通知举办单位予以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举办活动。在营销活动举办过程中,如发现有现场秩序混乱、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情形,举办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活动。

  记者看到,需要报送的《黄浦区商业企业信息表》细化到安保部门经理和安保工作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另一张需要报送的《2015年春节值班表》也细化到从小年夜一直到年初六以及元宵节的值班人员姓名和手机号。

  市商务委:避免短时间内人流高度集聚,严防片面追求“轰动效应”

  市商务委日前召开紧急会议,并下发了《市商务委关于切实做好本市商贸领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大安全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力度,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机制,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能力。

  1月8日-11日,区商务委会同消防等安全管理部门和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分10组赴17个区县全面开展安全检查。针对大型购物中心、百货超市、农副(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大型餐饮、展览场馆等单位和场所,及时排除消防、燃气、设施设备等安全隐患。

  记者看到,这份《紧急通知》明确指出:严格控制限时限量、折扣力度大、集中统一的促销活动,避免短时间内人流高度集聚,严防片面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特别要加强对活动中人员流量的现场动态检测和流量限制管理。商业经营场所举办的各类文艺演出、明星粉丝见面会、展示展览活动等,也应开展人流预测和安全评估,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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