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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顶层方案料年内出台 职工持股等将有突破

时间:2014-09-11 09:53:19 来源:中国证券报

  国企改革顶层方案料年内出台

  随着新一轮国企改革正在各地区加速试点推进,业界期盼的深化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及配套实施细则也正孕育成型。权威人士近日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深化改革小组2014年深化改革工作计划,多项涉及到国资领域改革的意见今年必须出台。

  权威人士介绍,有关意见或方案包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界定不同中央企业功能的方案、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国有企业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此外,还有完善中央企业分类考核、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等。

  业内人士指出,指导改革的大方案出台后,改革和投资高潮将很快形成,积累很久的矛盾将迎刃而解,蓄积很长的动力会集中爆发。改革将出现全面开花的局面,在混合所有制、资本经营公司、职工持股等问题上会出现很大突破。

  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启动,使得人们对于国企改革的讨论也再度升级。对于国企下一步改革的路径和规划,实际上早在去年底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就已给出答案。

  在去年10月举行的全国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暨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黄淑和表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将做好五件事。一是认真准备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争取尽快出台,形成上下联动的改革局面;二是高度关注地方机构改革中地市级国资委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防止出现体制弱化和倒退;三是积极推动地方综合性立法,完善地方国资监管体制;四是加大地方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五是加强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建设。

  在今年2月7日发表的《国有企业改革在深化》一文中,黄淑和进一步透露,国资委正在抓紧研究、修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组建或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等。他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始终坚持三个基本原则,即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权威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国企深化改革意见已经报给深化改革小组,如果各方没有什么意见,国资委是希望越快越好,今年年底前出台应该是问题不大的。在配套细则方面,包括发改委牵头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意见,财政部牵头的国有资本预算、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意见,国资委牵头的国企分类改革意见目前都已成型,正在进行讨论和征求各方意见。

  三方面问题亟待解决

  “目前试点企业以及地方国资改革在一些原则性的问题上还处于拿不准的状态,都在等着顶层方案的出台,如果今年下半年方案能够如期出台,将对国企改革进程带来极大的推动,掀起一轮国企改革高潮。”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

  他指出,目前在推进国企改革的进程中还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首先要解决国企分类的问题,分类不清容易陷入一刀切,造成不公平和不合理。“分类是基础,包括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董事会建设、薪酬改革等方面都需要以分类为前提,分类不明确就容易出现混乱。”李锦认为,尤其在垄断性企业中,一些企业享受垄断的待遇,但在经营上享受市场的待遇,因此企业的功能要进行定性,要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进行明确划分,这是改革的关键。其次是资本结构重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分类清楚后,哪些企业合并重组,哪些企业改组成投资经营公司,如何平衡和调整各方利益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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