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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 规划先行

时间:2015-01-26 09:33:13 来源:上海长宁

  长宁:转化存量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背景】

  长宁区地处上海中心城区西部,被誉为“上海西大门”,总面积37.19平方公里,辖区内有9个街道、1个镇。至2013年底,全区现有常住人口70.54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2.50万人。户籍人口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有16.52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6.4%; 其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3.53万人,占全区户籍老年人口的21.4%。现有养老机构36家,床位数5183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长宁区围绕“三个城区”、实现“五个提升”的奋斗目标,紧扣“让老年生活更加幸福”这一主线,深入推进长宁“幸福养老”指标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全国老年友好型城区”和“老年宜居社区”效应,进一步完善长宁区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与区民政局联合开展了《长宁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综合考虑长宁区的老龄化趋势,本次规划展望远景,以2025年老年人口峰值为预测规模,进行设施布局。规划主要包括机构养老设施和社区居家养老设施两大类。

  规划原则为,适度前瞻,着眼长远发展。集约节约,优化空间布局。分类分级,兼顾差异引导。长宁区作为中心城区,土地资源稀缺,养老设施建设主要鼓励存量设施的改造提升和存量土地的转型利用,引导新增养老设施向需求集中区域配置。充分发挥政府托底保障和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的总量规模;对于市场类养老设施,试点推进持有型和混合型项目,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方案】

  (一)养老机构

  根据全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要求和长宁区自身特点,按照户籍老年人口高峰期年户籍老年人口3%配置床位,床均建筑面积为25-42.5平方米;至少拥有1处以收住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区级养老机构;各街镇原则上至少要有1处以上的养老机构,具体床位指标以区级专项规划核定为准。

  据预测2025年长宁区户籍老年人口达到高峰值24.6万人,机构养老设施床位数应达到7390张以上。

  本次规划长宁区共设置43家机构养老设施,其中21处为存量保留设施,保留床位3747张;17处为新增设施,可设床位3160张,加上存量扩建的床位,届时长宁区养老床位合计约7400张。为确保规划目标得以实现,长宁区另选2处为备用设施。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鼓励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均衡布局、综合设置,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实现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全覆盖。按照市级专项规划要求,社区居家养老按照各街镇现状常住总人口,确定各街镇居家养老设施总建筑面积,服务半径宜在1000米内。

  在充分整合现状存量资源的基础上,根据任务缺口,鼓励与其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