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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泰经济发展区优惠政策

    
    横泰经济发展区是以私营企业及其他经济性质的企业(集体、国营、三资)等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综合性投资开发基地。发展区位于横沙岛新民镇西侧,及吴淞泰和路(属上海市规划外环线)铁路道口东侧,北临宝钢,紧靠在上海市吴淞客运中心,发展区水陆运输辐射全国,交通条件尤显便捷。发展区优惠政策如下:
   一、 凡在发展区注册的企业,按国家规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并按行业带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净利润可按企业章程,由企业自主分配。
   二、 按规定缴纳发展区管理费、工商行政管理费。
   三、 经宝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发展区按行业带征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全额返回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区管委会将其中相当部分返还企业,支持企业发展生产。
   四、 发展区税费征收及优惠
   五、 发展区按企业年实际交纳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额,其中发展区实得部分的30%用于奖励表彰。
   六、 工商行政管理费,按发展区管理费收缴比例计算。每户每年满6000元以上部分免缴。
   七、 鼓励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允许在发展区注册、多地加工、异地生产经营,在区外设分厂、分部或其他分支机构。
   八、 凡在发展区岛内区域投资办厂,除享受上述优惠外,自企业投产后三年内,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全额返回,开发区管理费全额免征。
   九、 在发展区投资经营的外省、市业主及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给予办理临时居住户口,投资者可按政策申报蓝印户口。
   十、 发展区实行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企业验资等一条龙服务。


  

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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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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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政策
·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优惠政策
·宝山区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宝山区投资优惠政策
·吸引优秀人才工作的实施办法
·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横泰经济发展区优惠政策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外商企业外国企业所得税减免
·其他投资招商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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