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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投资优惠政策

     1. 在宝山区举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在宝山区内举办的“产品出口型”和“技术先进型”企业,在国家税法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期间,同时免征地方所得税;在以上免征期满后,在先后免征和减半征收地方所得税各三年。

     3. 在宝山区内举办“产品出口型”和“技术先进型”企业,自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免缴土地使用费。

     4. 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需要进口(包括国家限制进口)的机械设备、生产用车辆、原材料、燃料、散件、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免领进口许可证、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以上货物由海关实行监管,凭外商投资企业合同或进出口合同验放。

     5. 台资和侨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的原材料、燃料、散件、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免缴进口关税、工商统一税、免领进口许可证、由海关实行监督。

     6. 宝山区人民政府有权审批投资总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非禁止性外商投资项目。

     7. 欢迎外商在宝山区举办餐饮、娱乐、服务、旅游等第三产业类外商投资项目。

     8. 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政策,使用权年限为 50-70年,外商可成片承包土地进行开发。

     9. 宝山区正在筹建工业开发区,工业开发区内将实行类似浦东新区的各项优惠政策。

    10.凡属宝山区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构在受到项目单位上报的完整、规范的文件之日起,对项目建议书在六天内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在三天内批复,合同、章程在六天内批复,批准证书在三天内核发。

    11.对于为引进外资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引进外资的数额按一定的比例给予奖励。



投资环境
  上海市宝山区位于长江和黄浦江的交汇处,是上海的水陆门户。区域总面积为41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130万 ...
区域规划
   宝山区现有工业企业较多、规模一般较小、产业水平低、布局零乱...
招商政策
·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优惠政策
·宝山区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宝山区投资优惠政策
·吸引优秀人才工作的实施办法
·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横泰经济发展区优惠政策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外商企业外国企业所得税减免
·其他投资招商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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