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奖励和分配机
在行政管理体制相对固定的前提下,要维护各级主体的利益得到平衡,确保工业园区的规划得到实施,就必须改革和完善相关的奖励和分配机制。借鉴嘉定区的有关经验,尝试打破乡镇考核指标和经济回报的空间分配形式,改变分配比例,立足通过奖励额度、考核指标的分配形式和分配比例改革的有关政策,在协调乡镇和区域平衡发展的基础上,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的实施。
4、减化项目立项和建设审批管理程序
项目立项和建设审批程序是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是我国法制建设不完善的体现,也是在法制和管理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应对大发展形势的一种手段。在面对不符合规划,又确实是经济发展需要的重大项目时,管理部门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对具体项目进行审批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在确定的工业区范围内,针对允许产业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同样要依程序办理相关立项、选址、用地、工程等手续,未免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的浪费。国家和上海市政府曾多次就取消和简化部分行政审批程序展开讨论和试点,以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我区部分职能部分也作出一些尝试:区计委对选址于工业区范围内的内资项目采用登记备案制立项;区规划局也拟在近期试行工业园区内项目选址、用地、方案“三(步)合一”的审批程序等。减化项目立项和建设审批管理程序可以有效地促进效率的提高,政府有关部门应对此重视,并展开专题调查研究。
5、保障农民基本利益
数轮规划中为了发展工业园区的用地规模不断扩大,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大量集体所属的非建设用地转为国有的建设用地,也就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如何解决其中农民的居住和生存问题。从推进工业园区良性开发、有序发展的角度,一旦规划工业园区涉及农村居民点,均应该在正式开发前将农民妥善动迁。但是,在目前宝山工业园区的开发中往往滞后考虑农民的动迁问题,这一方面影响了园区的开发进程,另一方面也会对农民基本利益产生一定的侵害。应努力尝试在推进区域工业园区建设的进程中促进区域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将工业园区建设与小城镇及居民点建设相结合,将工业园区建设与解决农民就业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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