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途径,健全自下而上的自治议题和自治项目形成机制,增加来自居民或居民小组、群众活动团队的议题比重,通过社区骨干带动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
社会化。在引入社会化运作机制上,宝山区明确要求各镇要转变传统思路,扶持壮大社会组织,学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社会认领社区公益项目逐步成为社区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方式。
契约化。在建立契约化管理机制上,宝山区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社区共治公约、居民公约、业主公约等社区治理章程,明确居民、社区单位等参与社区共治与自治责任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公开监督方式,定期检查评估,激励守约行为,处罚违约现象。
监督。在创新监督评价体制机制上,宝山区把考核权放到了社区基层。提出要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托社区共治平台,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居委会、居民代表等社会各方,对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进行监督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