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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推行在即:年总产值近16万亿

时间:2015-02-09 18:06:01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年总产值近16万亿的建筑业有望在今年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下称“营改增”)范围。

    但建筑行业内部测算的结果担心,由于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税负短期内可能有所增加。

    针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即将纳入营改增的改革进程,负责推进营改增改革的财政部也表示,改革方案设计需十分慎重,既要统筹好增值税的中性原则与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又要兼顾到税制的统一性与各行业的特殊性,还要处理好营改增的减税与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凝聚各界对营改增的改革共识。

    安永间接税合伙人周澔宇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营改增对建筑业是否利好,绝不能只盯着税负增减,而是要看最终企业利润率的变化。

    从长远看,营改增将推动建筑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促进建筑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加快转型升级。而且作为基础行业的建筑业实施营改增也有利于降低整个社会的税负水平。

    业内预计建筑业营改增上半年推行

   
国务院明确提出,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2015年被外界看作营改增的收官之年。

    财政部税政司2月6日发布的《2014年营改增工作进展情况》称,尚未改革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据统计,上述行业涉及800余万户企业,年营业税税额约1.6万亿元。这些行业户数众多、业务形态丰富、利益调整复杂。

    周澔宇对本报记者表示,建筑业营改增很可能跟房地产业营改增一起在上半年推出,而相关文件则会较快出台。

    早在2011年底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建筑业就明确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税率定为11%。

    但建筑业内部据此测算企业税负增减情况认为,短期税负可能上升。

    中国建设会计学会会长秦玉文撰文称,根据住建部2012年对百户以上企业的抽样调查,按照实际能够拿到进项税发票的财务数据测算,税负将会增加。

    同中央一样,地方的建筑行业协会在测算改革的成效。

    浙江省住建厅2013年调研当地26家建筑企业发现,26家企业2011年应缴营业税及附加总计为14.27亿元,平均税负为3.35%。如果实施增值税后,应缴增值税及附加总计为26.07亿元,平均税负为6.13%。

    经过为期三个月的调研后,武汉市建筑业协会2013年也发布了“营改增”专项调研报告。其中,以湖北某中型建筑企业的测算进行分析,如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在现有的进项税抵扣条件下,可能多缴纳税费为495.73万元。

    因此,中国建筑业协会曾希望有关部门就适用11%的税率造成的企业税负增长情况进行联合调研,建议建筑业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并与未试点行业同步实行营改增。

    前期营改增试点经验表明,抵扣链条上的企业总体是减负的,某些环节和少数企业税负增加可能只是暂时现象。周澔宇对本报记者表示,据他了解,政策制定者目前并未把6%税率作为考虑重点,而是会整体考虑改革后建筑业上下游的税负影响,现在了解下来建筑业还是会实行11%税率。

    抵扣链条不完整或成税负增加主因

   
建筑行业营改增后可能增加税负,或缘于建筑行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

    秦玉文举例称,建筑施工企业购进的大部分砖瓦、白灰、砂石、土方等地方料以及部分小五金等零星材料,多数是就地取材、当地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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