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沪府[2007]68号要求,2008年初以来,崇明县房地局组织全县19个乡(镇)及3个农场社区有关负责同志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重点学习研讨扩大廉租住房住房申请家庭的认定条件、住房面积核定、人均收入核对、配租形式、租金标准、接待咨询和受理审核等内容,加深对政策的理解核对业务的掌握。为使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政策家喻户晓、政策落地,崇明县通过县广播电台、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小区板报宣传、乡(镇)社区事务中心咨询解答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并积极为廉租住房申请对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