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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庐阳县桥街道门面房招租项目招标
2008-4-9 16:37:57 上海招商网 选稿:桂莹

合肥市庐阳区县桥街道门面房招租公告

受合肥市庐阳区县桥街道委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其持有的合肥市蒙城路1#楼6#位网点(现蒙城路31号)门面房进行公开招租。

招租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招租方及招租标的

(一)招租方:合肥市庐阳区县桥街道。

(二)招租标的简介:

该房产位于合肥市蒙城路1#楼6#位网点(现蒙城路31号)。建筑面积166.73平方米,砖混结构。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底价

该标的租赁期为1年(自租赁合同签定之日起计算),年租金底价不低于人民币12万元。

三、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一)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二)不可用于餐饮经营项目。

(三)租赁期内的水、电及通讯等费由承租方自行支付。

(四)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

四、租金支付方式及租赁保证金

承租方租金半年一付(现金方式),具体条款由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须预交两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五、公告期限

2008年 4 月 2 日8时起至2008年 4 月 14 日17时止。

六、承租方确定方式

本次房产公开招租采取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七、意向承租方竞租注意事项

(一)公告截止前意向承租方须前往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申请竞租,登记竞租意向。申请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已通过2006年度工商年检)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须提供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按照公告要求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租保证金 。

八、竞租保证金、房产租金及交易服务费

(一)竞租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应于前述公告期内,向我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租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整。(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光大银行阜南路支行,账号:087670120100330005096)

公告期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服务费后转为房产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二)房产租金:

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房产租金支付至我中心指定账户,其余租金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招租方。

(三)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应按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房[2004]375号文件核定的标准向我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九、咨询联系方式

(一)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十五楼交易部

联系人:万先生 丁先生

电 话:0551-2675972

(二)合肥市庐阳区县桥街道

联系人:张先生 刘先生

电 话:0551-2690776 2654360


(联合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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