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大做强县区、开发区及工业园区。今年开始,市财政将对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体制返还改为设立支持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2008年可达2亿元以上,专项用于对开发区的重点企业进行奖励、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和开发区建设补助等。
今年,南昌市将在市本级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各专项资金中优先支持开发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同时对红谷滩新区、英雄开发区、桑海开发区继续实施上划市级收入返还的政策,对开发区及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继续实施贴息政策。此外,对县级工业园区的部分税种上划市级收入也实行返还。
与此同时,南昌市将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县乡财政发展的内生动力。继续实施乡镇财政增收奖励政策,积极促进县乡财政发展,同时加大对困难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乡镇财政的保障能力。今年,我市将推动县区进行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实施三城区增值税超收分成和街道协税护税奖励政策,调动城区协税护税和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建立并完善街道准财政体制,鼓励街道招商引资和发展楼宇经济。
(南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