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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明节加班按照相关规定拿3倍工资
2008-3-28 10:42:34 上海招商网 选稿:李婷

清明节假日当天,单位如安排劳动者加班,需按照相关规定发3倍工资。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相关负责人27日做客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称,今年清明节期间,市民会享受一天的国家法定假日和周末的两天假日。如果用人单位在清明节当天安排职工加班,要按照日平均工资标准的300%发放工资,即用全月的工资总额除以制度计薪日21.75天,之后再乘以3。
  
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因此,清明节三天假日的工资应为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倍。该负责人称,有些企业并不实行月工资和日工资,实行的是计件工资。这种情况下,如果清明节当天加班完成计件任务取得的工资,应该达到日常完成计件工作任务取得工资的三倍。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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