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工业园区用地批后监管和检查力度,防止“圈地运动”的发生,近日,江西全南县由国土、监察、工业园、财政、发改委、规划建设等部门组成专门的工业园用地监管委员会,对园区企业用地进行长期监管。
近年来,该县把科学合理、节约集约使用工业用地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该县建立了科学长效的工业园用地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指标及相关工程建设用地指标,严格按投资规模和项目性质确定用地面积,严禁在工业项目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高级歌舞厅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投资商必须按合同约定投资建设,供地一年内未动工的,收取土地闲置费;两年内未竣工或未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的,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另作安排使用。截至目前,该县已对120多个工业项目进行了复核,有10多家企业因容积率、投资强度、产出率等硬性指标没有达到标准而被要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