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管理的重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电子监管码后,方可出厂销售。为推进此项工作,近日静安区质监局对所属食品生产企业举办培训班,进行了再动员,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切身利益的高度,强调了做好这一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静安区食品生产企业规模小,人员年龄偏大等问题进行专题讲解和业务培训,就全面开展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培训后,静安区质监局又对列入《首批入网产品目录》的企业,再次上门给予具体指导,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要求企业不仅按时入网赋码,而且及时激活上市。同时,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首批入网产品目录》内产品生产企业入网后持续赋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