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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2-22 15:57:29 上海招商网 选稿:董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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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发区域科技创新活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精神,闸北区结合该区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闸北区贯彻落实〈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办法》并于日前发布。《办法》以大力支持企业开展各类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等活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聚焦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国家和市级创新基金项目以及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化项目等,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对科技创新的激励、引导和扶持作用。其中在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各类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等活动的政策有6个方面:一是当年申请的中国发明专利每项资助1000元;当年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每项资助2000元;当年授权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资助800元;当年授权的中国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资助300元。二是当年的PCT国际申请每项资助4000元。三是对承担上海市企业专利战略制定研究项目的企业,区政府以资金配套方式与市政府资助资金同步,市、区资助资金为1:1配套。四是对被列为上海市商业系统保护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1万元,对被列为上海市商业系统保护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五是对被列为上海市专利培育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1万元,对被列为上海市专利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对被列为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六是对被列为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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