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北环快速路街景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北环快速路沿线招标类型:施工招标所属地区:市辖区
(2)工程规模:小型建筑面积:平方米工程性质:建筑工程招标金额:61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08-3-1至2008-4-30
本招标工程共分5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标段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企业业绩和信誉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11标段:挹秀新村1村137.0000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叁级及以上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00022标段:挹秀新村2村-挹秀新村支路106.0000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叁级及以上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00033标段:梅巷路-东汇支路-齐门路117.0000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叁级及以上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00044标段:广济路-桐泾北路129.0000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叁级及以上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00055标段:桐泾北路-袁家浜107.0000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叁级及以上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报名条件: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叁级及以上
(5)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苏州市行政中心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无可选条件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请申请人于2008-1-21至2008-1-25每天上午09:00至每天下午1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报名。
请于至每天上午至每天下午(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08-1-25上午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08-1-25下午15:00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提交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文本格式,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省外企业提供进苏州市的资质核验书原件;
3.拟选派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相关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报名时请携带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IC卡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装在封袋中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报名期限:|2008-1-25
联系人:魏峻
联系电话:0512-68662568
联系传真:0512-68662568
备注: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指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附社保局联系电话;苏州市外企业必须提供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企业有无不良记录的证明原件
(中国园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