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欧盟的贸易摩擦,以经济和贸易本身的利益纷争为主,而欧洲人对中国的贸易抵触更多的是民间行动。因此,相对中美贸易冲突的自上而下,中欧的贸易摩擦则是自下而上。中欧之间的贸易摩擦主要是技术层面上的。根据中欧贸易摩擦的特点,我们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优先安排我国与欧盟的全面经贸合作关系。我国对欧盟存在着较大的贸易顺差,这也是欧盟对我国发动贸易摩擦的主要原因。我国通过优先安排与欧盟的全面经贸合作,既能减少双方之间的贸易摩擦,又能“以经促政”,离间欧、美在对我重大问题上的一致立场。
(2)充分考虑欧盟内部利益的多样性,及不同国家在与我贸易摩擦立场和表决中的话语权的差异,与欧盟内部大国保持不同层级的经贸安排,与新加入欧盟的发展中国家加强“走出去”的合作,如在这些国家投资建厂等,成本既低,又能避开与欧盟的贸易摩擦。
(3)加强我国与欧盟在标准等方面的合作。我国与欧盟在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的贸易摩擦越来越激烈。通过与欧盟在标准方面的合作,可以减少出口中遇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摩擦。
(4)我国出口企业在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的同时,还应努力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和文化,实现企业和当地政府的双赢,从而缓和经济竞争导致的族群矛盾。
(5)融入当地主流社会,参与当地相关行业协会,同当地企业、政府官员、律师业、会计师行、媒体、学校建立全面合作关系,成为当地社会一员。这不仅有利于加强沟通,避免或减少矛盾,而且有利于企业自身实现真正国际化发展。
(安徽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