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在反倾销和应对反倾销工作中,初步积累了以下经验:
一是积极应诉、起诉,据理抗辨,维护企业权益。如宝钢集团在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反倾销起诉一立案,就果断应诉,并快速作出反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所有文件、问卷,为反倾销应诉成功创造了条件。
二是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并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如一铅股份在遭遇美国反倾销起诉时,把应诉工作当成是企业生存之本,专门成立了总经理挂帅的应诉领导班子,并由一位副总经理具体负责,并设立四个专业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材料,应对核查。
三是选择和聘请实力强、知名度高、信誉好、从事反倾销业务经验丰富且胜诉率高的律师。这是反倾销起、应诉成功的关键。如高桥丙烯酸厂在诉日本、美国和德国的丙烯酸酯倾销时,聘请了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律师,由于承办律师法律、财务知识丰富,又具有吃苦耐劳、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为起诉成功起到重要作用。
上海市反倾销和应对反倾销的主要做法如下:
1、积极配合国家经贸委进行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工作。在企业涉及起诉国外产品倾销的案件中,上海市经委积极协助案件调查小组深入企业进行调查,并明确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
2、做好重点产品的产、销、存分析,掌握近期市场特点。以市场总体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为重点,建立市场运行和重点产品的分析制度与网络,对20个重点产品的产、销、存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根据市场变化,预测发展趋势,形成分析报告,积极准备,逐步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
3、加强调研,及时掌握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成效。积极跟踪已裁决案件的执行情况,加强对有关反倾销应诉及起诉企业的调研,了解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效果。同时,密切关注国外被诉国家和厂商规避反倾销的措施等。
4、建立健全反倾销、反补贴工作联系制度。上海市经委同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密切联系,并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还在各集团、有关企业和区县经委明确分管反倾销、反补贴工作的领导和工作部门,指派专人加强联络。
5、积极组织企业加强学习,提高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组织有关企业参加反倾销、反补贴培训,提高运用法律武器和国际通行规则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和水平。
(互联网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