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综合财经 -- 正文内容
国务院有望被授权根据需要停征或减征利息税
2007-6-28 16:30:17 上海招商网 选稿:陈芳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7日上午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根据这一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自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利息税。到2006年底,我国共征收利息税2146.4亿元。“目前,我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新的变化,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物价指数有一定上涨,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收益相对减少。”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表示,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增加居民的储蓄存款利息收益,国务院有关部门经过认真研究、论证,拟订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这一草案已经国务院同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金人庆表示,停征或者减征利息税,国家财政有能力承受。


(西安日报)
发送给好友】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不支持Flash
热门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