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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首次出台零售(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2007-6-20 16:26:48 上海招商网 选稿:陈芳

近日,国家商务部首次出台了零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该规范对超市食品制作、采购、存储控制、食品销售、问题食品处理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

该规范详细内容如下:对食品采购及问题食品处理方面,采购、配送中心及门店应在撤架指令下达后于最短的时间内(48小时内)完成问题商品下架、封存、清点、运输在途食品的跟踪,并将有关信息反馈总部汇总,且应及时提供给消费者、公众、媒体和政府执法机构,尽快配合控制流通渠道,避免问题食品扩散。

食品制作方面,超市必须使用紫外线灯对凉拌菜的操作柜台进行消毒时,应在无人工作时提前开启30分钟以上;用明确指示牌告知消费者选购后尽快食用;自制凉拌菜的销售时间最长为一天;在温度低于60℃、高于10℃的条件下放置熟食品不得超过4个小时等。

据了解,该规范属于推荐性标准,适用于有经营食品项目的超市、大型综合超市和便利店等等。商务部有关负责人称,此规范实施后,可推动连锁超市的规范化运营,提升零售行业及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同时确保消费者安全消费。


(中国食品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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