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6月份前,南京、扬州、上海等11个试点城市将建立起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发布平台,初步实现长三角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的互联、互查和互用。
据介绍,列入信息平台管理的包括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和项目的所有信用记录,开发企业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等建筑市场的各类主体均属于监测对象,有失信行为的建筑企业和个人将被扣分亮牌警告并终身记录在案,建筑市场的各类开发商在江苏、上海及浙江出现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将被终身记录在案,并在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