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招商.net | 招商引资 | 项目联展 | 创业加盟 | 厂房土地 | 商用地产 | 商务供求 | 政策法规 | 会员中心 | 论坛 | 博客
招商引资频道 频道首页 | 招商资讯 | 园区动态 | 政府招商 | 园区招商 | 厂房土地 | 开发区大全 | 经济区大全 | 投资指南 | 服务机构
您的位置:首页 -- 招商引资 -- 招商资讯 -- 正文内容
香港大学和复旦学者调查报告:长三角应设经济特区
2007-5-24 10:41:29 上海招商网 选稿:任威

共推报告促加快经济一体化港大复旦学者长三角应设经济特区
  
昨日,上海媒体披露一份由港大和复旦学者联合推出的学术调查报告,称长三角区域经济的一体化还远未完成。报告建议国家制定《长三角合作法规》协调长三角经济事物,拆除长三角资源要素流动的人为屏障,创造公平自由的区域环境。报告并提出建立长三角经济特别行政区等长三角地区融合的具体建议。商报综合报道

市场力量推动长三角发展

这份名为《重返经济舞台中心——长三角经济区融合转型研究》的调查报告,由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和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多位教授参与主持和研究,涵盖了长三角地区16座经济发达城市,针对域内29行业的中高层企业管理者进行面访,被评价为针对长三角企业经营现状、产业集聚形态和企业对宏观投资环境评价最权威的调研报告。

报告指出,长三角区域经济近十多年来突破性发展的基本和主要的动力来自于市场的力量。对于江苏而言是大规模引进外资后所形成的面向国际市场的外向型经济,对于浙江而言是活跃的民营经济,而上海的开放给了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重新布局的机会,经济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流动突破了行政区划的阻隔,使经济活动的内在关系得到联接,促进了区域经济的融合和活力的喷发。

报告认为,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提供了适宜的宏观环境,包括吸引外资的低税收政策、鼓励民营经济的优惠和折让、大规模现代化基础设施的兴建、切合实际的产业规划的引导和多种开发区的设立、市场统制和经济管制的放松等。

但报告同时指出,长三角区域经济的一体化还远未完成,需要逐步形成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结构的互补与改善。

制定长三角合作法规

对如何进一步拆除资源要素流动的人为屏障,报告主要负责人之一,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陆雄文建议:长三角地区可以参考美国《州际商务法》模式,制定一部具有仲裁性质、凌驾于长三角各地政府权力之上的法规性文件,法规可以定名为《长三角合作与发展促进条例》。

陆雄文介绍,美国的《州际商务法》有效利用法制手段铲除了贸易壁垒,为美国各州之间低成本、大规模实现工业化提供了可能。长三角的这部法规的作用与之类似。实际上,长三角曾经也试图签订一些协议、备忘录等用来协调区域经济之间所产生的问题,但是,由于这些协议没有法律性质,使得真正运行过程中各地政府依然会站在自身的立场处理问题,导致协议流于空泛。

上海要领衔服务业发展

对未来长三角各城市的角色分配,陆雄文认为,产业分工、减少竞争是长三角一体化的动力。关键是上海和其他地区的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分工。

他认为,在长三角一体化的进程中,上海的主要走向是发展现代服务业,区域内其他地区需要在接受上海制造业转移和支持上海服务业发展两个方面与之接轨。他认为,上海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将直接决定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水平。

他特别强调,这个过程不能够靠行政干预来完成,而是需要在提升上海本身的服务环境的前提下吸引企业主动完成类似的资源配置。目前长三角的服务业只占整个经济的40%多一点,上海的服务业比重刚超过50%,上海必须放弃一些以追求短期GDP增长为考量的制造业布局,以担当区域经济龙头的历史勇气和智慧来大力投入于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服务业的发展。

长三角区域功能定位

中国综合实力最强的经济中心、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中国率先跻身世界级城市群的地区。

“一核六带”的总体布局框架

强化上海发展核心,优化提升沪宁、沪杭沿线发展带,重点建设沿江发展带、沿(杭州)湾发展带,积极开发沿海发展带,培育宁湖(湖州)杭发展带,引导发展沿湖(太湖)生态服务带。——摘自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纲要》
 


(香港商报)
发送给好友】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园区推荐
热门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