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昨日发布的《2006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全国共有1029.7万户、2240.1万城市居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低保资金224.2亿元,比上年增长16.8%。2006年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保障水平83.6元,比上年提高15.6%。2006年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169.6元,比上年提高8.7%。
得到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中:在职人员97.6万人,占总人数的4.3%;下岗人员350万人,占总人数的15.6%;退休人员53.2万人,占总人数的2.4%;失业人员420.8万人,占总人数的18.8%;“三无”人员93.1万人,占总人数的4.2%;上述人员的家属及其他特殊救济人员1225.3万人,占总人数的54.7%。
(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