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综合财经 -- 正文内容
电监会等部委紧急通知:严禁向非法煤矿供电
2007-5-22 10:38:44 上海招商网 选稿:唐捷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煤矿供用电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加快煤矿供用电电网规划与建设、严禁向非法煤矿供电等七项措施。

通过检查发现,煤矿供用电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农村电网向煤矿供电的安全问题突出;电力企业供电管理、煤矿企业用电管理、供用电应急管理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等有待加强;已公告关闭矿井的停供电程序需进一步规范。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专项检查反映出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对非法煤矿和公告关闭煤矿要严令禁止供电;重点研究解决农村电网建设标准低,不具备对一级负荷连续可靠供电的问题;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煤矿一旦停电,必须迅速撤离工作人员,瓦斯浓度合格方可恢复供电。

《意见》就进一步加强煤矿供用电安全工作提出七项具体措施:一是加快煤矿供用电电网规划与建设。二是严禁向非法煤矿供电。三是加强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四是强化煤矿企业用电安全管理。五是严格落实煤矿供用电应急措施。六加强供用电设施保护。七是加大煤矿供用电安全监管监察力度。

 


(经济参考报)
发送给好友】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不支持Flash
热门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