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潮
上海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的总目标,总体方案可归纳为“四个三”,即三个层面、三个取向、三个环节和三个阶段。
“三个层面”,是指社会诚信活动、社会信用制度和社会信用服务体系。社会诚信活动是基础,包括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消费信用等经济意义上的信用活动,以及诚信理念和信用知识的普及、宣传和教育等社会诚信环境的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核心,包括法律法规、信用产品使用制度安排、行业监管制度、惩戒机制等方面的内容;以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为特色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是重点,包括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机构、大量的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多样化的信用产品和旺盛的信用市场需求等。
“三个取向”,是指法规、道德和价值取向,形成互动。既要根据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失信行为,又要引导社会舆论谴责失信者、褒扬守信者,还要通过信用报告的广泛使用体现信用的价值,使个人与企业处于法规、道德和价值的三维制约当中,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处处守信、事事方便”的局面。
“三个环节”,是指信用的记录、使用、惩戒,环环相扣。重视对各种信用信息的记录,全面、准确、及时地记录企业和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留下的“痕迹”,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基础性工作,反映了政府的管理水平和社会信息化程度。倡导对信用报告的使用。政府部门带头,率先在政府采购、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投标、人事聘用等事项办理中使用,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信用缺损较严重的行业和经济鉴证类机构中推行,并逐步在社会推广使用;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分别由政府监管部门做出行政性惩戒,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做出市场性惩戒,通过信用报告的广泛使用形成社会性惩戒。建设初期,适当提高惩戒“门槛”,采取“记录、提示、警告、处罚,直至取消市场准入”等监管手段。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和企业,将在市场监管、授信额度等行政管理、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
“三个阶段”,是指三、五、八年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循序渐进。一是用三年时间,到“十五”期末,完善个人和企业联合征信服务系统,推动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的发展,促进企业加强对自身信用的管理,初步形成相应的信用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二是用五年时间,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实现四个“基本形成”:即基本形成相应的信用法规制度,有效地对信用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使信用管理和征信活动总体上有法可依:基本形成有一定规模的信用中介服务行业,使信用服务业成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础;基本形成较为活跃的信用市场需求,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多种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都能普遍运用信用工具,查询信用报告,使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费在信用制度的支撑下得到健康、快速发展;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约束机制,惩戒偷逃税款、恶意合同违约、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等不良行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局面。三是用八年时间,到2010年,在国内率先建立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社会诚信体系,形成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环境。
(中国产经新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