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日前在天津表示,6月底前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将在全国推广使用。届时,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签发的支票将结束同城使用限制,实现全国通用。
2006年1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同时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河北、深圳等六省(市)试点运行。六省市率先实现省市间的支票通用。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许罗德介绍,经过近4个月的试点,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功能正在不断完善,跨区域票据交换业务量逐步增加。2007年1至3月,六省市间通过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往来业务12488笔,金额6.2亿元,有力促进了区域间的资金往来与经济发展。
据了解,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是指运用影像技术将实物支票转换为支票影像信息,通过计算机及网络将影像传递至付款人开户银行的业务处理系统,由付款人开户银行审核付款。该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继大、小额支付系统建成后的又一重要金融服务基础设施。随着该系统上线运行,支票使用将突破同城的空间限制,实现在全国的流通使用。
苏宁强调说,建设良好的支付结算环境需要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加大支付结算体系建设力度,不断改善支付结算环境,建立能满足多种社会需求的多层次、多样化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区域经济交流与发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支票全国通用后,出票人签发的支票凭证不变,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仍为10天,但为防范支付风险,异地使用支票的金额上限为50万元。
新闻背景
中国支付体系又一重要里程碑
支票是我国使用最广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之一,在支付工具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由于种种限制,长期以来,我国的支票基本上只能在同城范围内使用,跨区域经济往来中,人们只能选择汇兑、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甚至现金等支付方式,缺乏灵活性和便利性,已经跟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支票跨地区乃至全国使用需求迫切。
然而,“一票在手,走遍神州”并非易事。专家表示,要实现支票全国通用,必须建设覆盖全国的支票交换系统,但我国幅员辽阔,如采取传递实物票据的传统票据清算方式,存在票据传递成本高、清算效率低、资金在途时间长等现实问题。由此,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应运而生,这也是国际上支票清算的发展趋势。央行有关人士表示,支票将可在全国范围内通用,这是我国支付体系建设史上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
(上海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