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称,将适时扩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规模。证监会表示,将与有关部门继续积极推进QFII的发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外汇政策,适时扩大QFII的规模。 迄今为止,中国已批准52家海外机构QFII资格,其中有49家QFII机构总计获批99.95亿美元投资额度,几乎达到此前设定的QFII总投资额度上限。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胡晓炼昨天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讲话也呼应了此说法。她表示,政府正在考虑调整外资对中国人民币计价证券投资限额的设定方法,最高限额将较现有水平有所提高,不过具体计划目前尚未制定。 在2002年推出QFII试点时宣布累计投资额度上限为40亿美元,而在批出额度达到该额度上限后,又于2005年7月11日宣布将QFII总额度增加60亿美元,至100亿美元。 自2006年9月1日起又实行新的QFII投资管理办法,降低了包括最低管理资产要求等在内的申请QFII资格的部分标准,同时放宽了部分QFII的资金锁定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随后在去年9月底表示,未来将稳步推进QFII试点,逐步扩大QFII规模。 (上海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