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必须包括在合同期限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工作时间、工资发放日期、社会保险的缴纳、福利待遇以及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都必须在合同内明确规定……如今,劳动者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有了可以参照的文本。 近日,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企业联合会首次共同发布了《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据悉,在劳动合同制度执行中,由于当事人不懂法、不守法,部分企业存在不订合同或者订立合同不规范的现象。很多劳动纠纷因此产生,也给职工依法维权带来较大困难。 此次的《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权威性强,采取对合同的常用条款进行必要提示的方式,帮助广大企业与劳动者正确认识与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劳动合同协商的实效,促进双方自行协商签订更符合实际需要、体现当事人意志的劳动合同,也有利于促进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据了解,自2006年起,上海市实施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为此,经过调研,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三方联手,联合编写了《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向社会、企业和劳动者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律知识。 (上海金融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