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第五次沪浙苏两省一市经济合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的信息化合作,经两省一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协商,确定2006年度合作6项内容:
1、联合编制长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发展规划,明确今后五年合作发展方向;配合编制长三角区域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推动长三角信息产业区域规划的落实。
2、继续推进三地CA交叉认证项目,争取2006年下半年向国家发改委联合申报立项,启动长三角地区CA互联互通应用的建设。
3、继续开展无线电监管方面的合作。联合制定《长三角统一的无线电区域监测规范》、《长三角接壤地区重点业务频率协调办法和标准》等标准和规范,研究建立三地频率台站中间层数据共享平台,联合开展沿海、沿江水上安全无线电通信综合平台的可行性研究。
4、长三角地区物流信息一体化。促进区域相关企业在物流信息化方面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引导、促进区域物流信息化标准的统一,进一步提高区域内物流企业的服务效能。
5、开展信息化和信息产业方面的会展合作。发挥会展业对区域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的促进作用,提升长三角地区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的影响力和整体形象。
6、加强在法规、标准和规范等方面的合作,加强交流学习,共享研究成果,协同推进三地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江苏省信息产业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