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民银行和环保总局决定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要求商业银行把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此举是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工作任务,以及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中关于“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要求,结合环境保护和信贷工作实践,通过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来加强对企业环保违法行为的监管和信用风险的管理,探索出的一条利用信贷手段加强环境保护的新途径。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确定“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是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之一。人民银行与国家环保总局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一方面增加了对企业的社会监督和制约渠道,一方面促进企业诚信、守法,对企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次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有益尝试。其目的在于促使企业树立社会责任观,增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和制约,加大环保部门执法力度,提高企业环保违法代价;同时,防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环境违法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而带来的信贷风险,促进企业环境诚信意识的提高,在全社会共同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氛围,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建和谐环保社会。人民银行与国家环保总局此次合作具有深远的积极影响,必将形成双赢的局面。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