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区功能定位与城区性质
上海中心商业区的重要部分,上海国际经济、金融和贸易中心区的主体组成之一,上海城市东西发展景观主轴(陆家嘴-外滩-静安寺-虹桥)的重要窗口,高品质的商业、商务、房地产、服务贸易、社会事业同步发展并保留相当居住规模的综合型中心(商住办娱)城区。
依据这一功能定位,拟定静安城区主导性质与建设目标为:上海中心城区内高品位的商业商务区和高品质的生活居住区。
2、城区用地分配与建筑总量规模
规划进一步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建筑总量分布,以适应和推动静安区城市规划性质的发展和完善。规划期末,居住用地占全区用地比重为41%,商业、办公、文化娱乐服务用地占21%,科研教育卫生体育用地占9%,城市道路停车场用地占20%,公共绿地占4%,工业仓储用地占0.6%,市政、水域、特殊用地等其他占4.4%。
规划期末,全区建筑总量达到164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900万平方米,商务贸易办公建筑360万平方米,商业服务娱乐业建筑230万平方米,科教体卫建筑130万平方米,工业仓储10万平方米,市政设施及其它设施10万平方米。
3、人口规模
以规划期末确定的住宅建筑容量和舒适居住水平标准(户均30平方米)计算,全区规划居住人口适住规模为30万人。
以规划期末人口年递减法计算,年自然增长人口为-1850人,机械增长人口为-1500人,加之户口计算口径调整,规划期末实际居住人口规模为35万人左右。
工作人口规模以商业、办公和公建设施容量计算,其中商业、办公建筑每就业岗位10平方米、科教文卫与都市型工业每就业岗位30平方米计算,并以10%的空置率计,全区就业岗位数约可达到50~60万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