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开始,北京市办退税的出口企业不用再一次次往返于外汇部门和税务部门了,按照刚刚出台的新规定,北京地区出口企业对2006年6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申报出口退税时,将告别用了10年的纸质单据,而是以电子数据为依据,办理相关业务。
自此,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和电子数据比对办理出口退税的管理办法将首先在北京全面取消。出口企业不再附送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通过专用网络传送的、经电子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作为审核审批企业出口退税的依据,为出口企业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