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2006年11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第79号公告,公告了第六批通过审核的17家国家级开发区,其中包括大连保税区、沈阳出口加工区、江苏常熟出口加工区等。
公告要求各地科学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突出产业特色,集约使用土地,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引资质量和水平,真正把开发区办成发展现代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体制改革的先导区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等要求。
至此,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22家国家级开发区已经公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