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心地带将建数十家工厂,多位文保专家反对无效
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碧湖镇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通济堰,已有1500年的历史,是我国现存保护原貌最好的古代大型水利灌溉体系工程,至今还灌溉着数万亩良田。
可是,当地政府却要在通济堰的文物保护区内中心地带,建一个占用3000亩耕地的工业开发园区。尽管专家们强烈反对,但在当地政府发展经济的决心面前,这处工业园区最后还是“如愿”开建了。
规划:工业园位居文保区中心
在待开发的通济堰碧湖工业园区现场,两条24米宽的道路垂直交叉出现在大片的农田之中,远远望去就像一个巨大的十字架,十分刺眼。道路还在向前延伸,一台大型挖掘机正“开膛破肚”
似地将原有的耕地挖成一条深沟,工人们正在紧张施工。
丽水市处在浙西南山区,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平原很少。46平方公里的碧湖平原是当地面积最大的平原,通济堰水利灌溉体系的文物保护范围,随着数百条水渠涵盖了整个碧湖平原。
2006年9月中旬,记者在丽水市莲都区政府看到了这张1.98平方公里(占用耕地3000亩)的《通济堰碧湖产业区块》规划图。工业园区处于通济堰文物保护区的中心地带,内有东、中两条干渠和众多的支渠、毛渠,14条24米至36米宽的园区道路将水渠遍布的农田分割成13块网状方格区。区政府有关人士介绍,占用的3000亩耕地是代置换用地,整个工业园区准备招商建40至50家工厂,主要是制鞋和机械加工企业。
当地政府:建工业园能带动区域经济
莲都区政府称,在通济堰文物保护区内搞工业区是为了增强碧湖镇的人口聚集和产业支撑功能,以及带动周边近十万人口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而且,工业园区的面积不到通济堰整个保护体系的二十分之一。
区政府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工业园区的建设前提是不破坏通济堰保护体系,规划建设始终做到广泛征求省、市文物专家意见,并根据上级文物部门专家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才形成了1.98平方公里保护方案。特别是在行政和专家两个层面形成了“以最小的开发成本谋划整个通济堰保护的整体利益”的共识,在保护优先和科学利用之间寻求结合点。
2006年5月16日,浙江省政府批复了划定通济堰等22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2006年7月3日,浙江省文物局批复了《通济堰碧湖产业区块道路工程文保初步设计》,原则同意按照该设计方案实施。10天后,莲都区举行了隆重的碧湖产业区块开园仪式。
专家:坚决反对在保护区内建工业园
莲都区政府的说法,却与一些文保专家的观点大相径庭。
包括浙江大学教授张友良、刘正官等在内的专家们,首先坚决反对在保护区内建工业区,其次提出,如果非建的话,也要远离中心位置改建在碧湖平原的最西边,尽量减少对通济堰整体概貌的破坏。省文物局也曾明确表示:“因工业园区现选址处于通济堰水系之核心地块,建议莲都工业园区重新选址。”
但是,工业园区最后还是定在了通济堰水系的中心地块,这个位置可以和碧湖城镇连为一体。记者比照规划图纸发现,碧湖工业园区和道路工程已经侵及通济堰的保护范围内。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这些工程必须事先征得国家文物局的同意并经省政府批准后,方可动工。经记者了解,国家文物局和浙江省政府至今也没有同意和批准上述工程。
专家观点
“重点文物保护不能讨价还价”
浙江大学城乡规划系教授、省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成员张友良强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必须全力保护,不能讨价还价。
他告诉记者,只保护大的渠道和溉闸,不保护毛渠和周围的农田,通济堰将会失去水利灌溉工程真正存在的意义。
浙江大学建筑系教授刘正官表示,“该提的意见都反映了”。刘教授告诉记者,为修道路在水渠上加盖板的做法不是保护,因为加上盖板就不是文物了。
长期从事全省文物保护工作的姚仲源曾任浙江省文物局文保处处长,他很无奈地表示,“我们不同意怎么样,我们没有行政审批权,只能是说说不同意见而已。从历史文物的角度应该保护完整的水利灌溉水系,从生态环境的角度也应该保护生态原貌。”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