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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策鼓励农民购买商品房
2005-7-4 12:33:09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近日联合上海市发展计划委、上海市农委出台《关于鼓励上海市农村居民进镇购买商品房推行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大力支持上海市有稳定收入来源、个人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还贷能力的农村居民在上海市郊区城镇购买自用居住商品房。

  该《意见》规定,上海农村居民在上海郊区城镇购买自用居住商品房和修房、自建住房需要贷款的,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比照城镇居民抵押贷款办理。

  各金融机构将努力提供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切实为农村居民购房提供便利。各相关部门也将在担保、抵押登记、评估等方面加强协调,为农村居民向银行申请住房抵押贷款创造条件。(卫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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