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以前我国风险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且规模一般不大;1998年以后,以上海、北京和深圳为主,成立的风险投资机构规模相对较大,资金来源也开始趋于多元化,上市公司和产业集团如首创集团、清华紫光都开始介入;而2000年以来,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都相应与其他机构合作组建了创业投资公司。
根据我国的国情,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风险投资基金应建立起一个包含政府、企业、保险基金和社会闲散资金的多元化的风险投资资金来源。
(1)政府出资。
国家风险资本存在的理由主要有两条:第一,高科技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投资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往往远超过企业本身所获得的效益,即“溢出效益”;第二,政府对高科技企业的投入会对私有资本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基于上述两条,各国(地区)对高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不断增加,其中以美国、以色列、新加坡和我国台湾省的例子最为典型。
(2)保险基金。
目前我国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数量可观。随着社会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养老基金会源源不断地补充进来,数额会越来越大。1997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滚存余额上升到700亿元。同时,截止到1999年9月底,保险公司的总资产达2389.6亿元,在连续7次降息以后,由于利差损失的影响,其资金(尤其是寿险公司)也面临着保值增值压力。若将这两部分资金的其中一部分作为风险投资资金,既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又可以使保险基金达到保值升值的目的。如果按5%计算这两项资金,有150亿资金可以进入风险投资领域。
(3)私人资金。
我国的民间资本力量十分雄厚。根据国家统计公报:我国城乡居民储蓄余额到1998年11月底已达529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8%。截止到2000年初,已有6万亿元的银行存款,城镇居民存款在4万亿元左右,其中50%左右集中在20%的高收入者手中。他们的“住房、汽车”等消费升级已经实现,只有这部分个人(家庭)储蓄存款转化为投资的可能性比较高,考虑其中还将涉及在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成熟的金融产品与新型金融产品——风险投资的选择分配问题,仅仅按1%计算,就有200亿元左右的银行存款可能进入风险投资领域。这就意味着风险投资机构可以通过公开发 行基金券,吸收大量社会游资。这条途径将大幅度地增加风险投资的资金。
(4)大中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的部分自有资金。
大中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内部的资金积累汇集起来数量可观,而单个企业往往难以找到很好的资金增值的途径,因而吸收大中型企业的部分自有资金入股,作为风险投资,是一条可行的融资途径。
(5)海外投资基金。
中国的软硬投资环境日益改善,对境外企业和个人投资 的吸引力越来越大。可通过建立中外合资、外资风险投资基 金的方式吸引海外投资,使外资成为我国风险投资的重要补 充来源,为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服务。
仅计算上述(2)、(3)两类资金,目前大约至少有350亿元左右的资金有可能提供给风险投资。从潜在资金供给上说,应该说还是比较充裕的。也就是说,问题的关键在于通过有效的政策手段引导这些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而核心问题就在于一个较好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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