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18号文件”的基础上,各地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扶持性配套政策,我们将其汇总后在此列出作为参考。实际上各地政策的出入不大,但侧重点或表述方式不同,搜集整理中将一些次要部分,以及与18号文件重复的地方已一概删去。
投融资政策
北京
市政府建立软件产业创新创业资金,由市财政在每年核拨给市科委的科技经费中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企业、个人利用软件成果创业投资和软件孵化器建设。
市计委、市科委、市经委共同出资,设立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研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技术和产品;培养软件产业高级人才;鼓励软件出口型企业通过国际质量标准认证。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内外企业和个人在京投资兴办软件企业或兴建软件园,其建设项目所需用地,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免交土地出让金。
上海
由市政府安排5亿元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软件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软件项目、软件技术成果转z化和产业化,并为相关国家项目提供匹配资金。
浦东软件园、上海软件园、国家信息安全(东部)基地和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内的软件企业,当年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0%的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政府在专项资金中支持相关园区、基地,用于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成都
鼓励境内外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软件业企业的投入,凡风险投资公司对软件业企业的投资额占该项目投资总额70%以上的,可从企业获利年度起5年内,企业所得税的60%作为政府财政补贴先征后返,用于补偿风险投资机构当年和以后年度的投资性亏损。
杭州
“十五”期间,浙江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软件产业的贴息或补助,以实施软件产业发展计划,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开发、软件出口加工、软件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CMM认证等。
省财政厅、经贸委、科技厅在安排年度计划时,应把软件技术创新项目、软件孵化器项目和软件类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列为支持的重点之一。对软件企业优先推荐或安排国家、省技术创新项目。
广州
广州市政府各类科技计划资金优先支持广州软件园、黄花岗信息园、重点软件企业和重大应用软件开发项目。
市、区两级财政集中一部分资金,对下列企业给予支持:
(一) 列为省、市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
(二) 在广州地区注册并缴纳所得税的企业。
(三) 国内外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来穗设立各种类型软件研究开发中心,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符合条件的。
在广州软件园和黄花岗信息园内,国家和省、市重点软件企业或国内外来穗创办的软件研究开发中心新建或新购置的研究开发场所,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5年内免征房产税或城市房地产税,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工业用地标定地价的50%计收。
南京
入园企业设立时,有转化潜能的智力成果、专利发明、技术成果等要素可视作物化资本,作为无形资产参与投资。无形资产可占注册资本的20%,允许软件产品作为技术成果出资入股,其作价金额占注册资本最高比例可达35%。
设立公司制的小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时,按《公司法》的规定注册资金有困难的,资本金可分期到位,但首期出资额须达到注册资金的10%以上;一年内实较注册资本须追加至50%以上,三年内全部到位。资本金到位前,股东按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连带责任。
对经园区认定的单笔300万元以下的软件研发项目贷款,可优先纳入园区科技项目贷款担保体系,帮助落实银行贷款。
珠海
软件企业在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内建设用地的地价,在认定项目的技术等级上再降低30%。对企业流动资金暂时确有困难的企业,所交地价定金经珠海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可按15%预交。
进入软件园内的软件企业可享受:通讯费用比园区外降低30%。按管理和开发人员人均10平方米办公用房的标准,政府补贴3年房租。
税收政策
上海
凡在沪注册并缴纳所得税的企业用2000年1月1日以后企业税后利润投资于经认定的本市软件企业,形成或增加企业资本金,且投资合同期超过5年的,与该投资额对应的已征企业所得税本市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支持。
成都
基地内软件企业购买国内外先进技术、发明和专利所发生的费用,应作为无形资产在一定年限内按规定进行平均摊销。
在川的软件业科研机构整体转制后,凡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经县级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西安
西安高新区内软件企业的系统集成项目可以按30%的比例核算软件销售收入,按照国务院2001年18号文件享受软件产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长沙
2005年前,软件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的50%及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实际纳税额,由财政奖励给企业。
软件园内为软件企业服务的机构,均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
南京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年增幅在10%以上(含10%)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扣应税所得额。企业为开发软件所购置的关键设备,单价在10万元(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为5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计入管理费用,不再提取折扣。对软件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珠海
设立扶持软件产业财政专户,软件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转入扶持软件产业财政专户,用于支持软件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对于软件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每月扣除4000元的补助及开支。
产业技术政策
上海
市经委、市科委、市信息办等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每年从其掌握的各类科技发展资金中安排不低于25%的资金,用于支持操作系统、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开发平台、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大型应用软件系统等基础软件和共性软件项目的研究、开发。
长沙
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具有重大推广价值、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软件产品,3年内其产品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
软件出口政策
北京
年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或注册资本达到200万人民币的软件企业,可直接在市外经贸委登记取得自营进出口权,或经审批取得自营进出口权。
上海
本市建立软件产品出口的互联网专用通道,通过专用通道出口的软件产品,经海关确认后,可按有形贸易方式进行收付汇核销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企业进口软件(含软件技术)再开发后出口的,经海关核准,对该进口软件(含软件技术)采取适当保税措施或按加工贸易办法办理。
西安
注册资本在100万人民币以上(含100万人民币)的软件企业,可享有软件自营出口权。
对获得CMM认证的软件企业,高新区财政将按以下标准予以资助:获得2级10万元、3级20万元、4级30万元、5级40万元。
杭州
软件产品(含软件外包加工)年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或注册资金在100万人民币以上(含100万人民币)的软件企业,可直接在省(或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软件自营进出口权登记。
广州
软件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人民币以上(含100万人民币)的,可享有软件自营出口权。软件出口企业可向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中小企业和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市外经贸主管部门为出口软件企业享受国家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获取出口信用保险、到境外投资开设分支机构等提供指导和帮助。
通过ISO9000或CMM-2级以上认证的软件企业,可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认证费用资助,最高资助额分别为5万元和30万元。
南京
为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对园内企业通过与境外签订的技术许可合同、顾问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以及为进行技术改造引进的先进技术时,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
园区内企业生产出口属于免征增值税的产品,其用于生产该出口产品而采购的国产原料、零部件及委托加工等,已缴纳的增值税按规定给予退还;属于缴纳增值税的产品,已缴纳的增值税按规定给予退还。
园区内外商投资企业自行生产软件产品出口,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免征出口关税。
珠海
凡经认定的软件企业,视同特区内的生产企业,给予自营出口权。
凡通过CMM-2级以上认证的企业,政府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
收入分配政策
北京
国有及国有控股软件企业可从每年净资产增值部分中拿出总额不高于35%的比例,以股份期权形式奖励给经营管理者和技术骨干。
市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增加本企业资本金投入以及个人第一次购买住房、轿车的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个人上年已纳个人所得税的80%。
根据企业自愿的原则,软件企业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可提高到20%。
上海
对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设计人员的奖励,经市信息办报市政府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以实物形式给予软件人员的奖励部分,准予计企业工资总额。
成都
软件人才带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可直接在企业做价折股分配。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其作价金额占注册资本金比例可达35%,如投资双方另有特殊约定的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基地内软件企业的科技人员股权收益,继续投资用于企业产品开发和生产,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给予税基扣除。
长沙
软件园内软件企业中的科技人员,其个人所得再投入到成果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需解决住房的,享受优惠购房的待遇;其购房当年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购房金额所对应的个人所得税作相应的扣除或财政返还奖励。
软件园软件专业孵化器内,对入驻的被孵化企业实行在一定面积内三年减免房租的优惠,在软件园内创办软件企业,其注册资金可降低到5万元。
软件园实行全封闭无费管理。挂牌软件企业只纳税,不缴纳行政事业性费用。
南京
园区内允许科技人员参与股权收益分配。属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从项目实施起的三年内可享有不低于60%的该成果股权收益,后三年可享有不低于40%的该成果股权收益;属企业自主开发的科研项目,从项目实施起的三年内可享有不低于30%的该成果股权收益,后三年可享有不低于20%的该成果股权收益;;属单位未开发项目,经与单位协议约定,开发者自筹资金进行开发的,对其成果享有独占使用权。
珠海
软件企业注册登记时,软件产品著作权、技术秘密、专利等可根据《珠海市技术成果入股与提成条例》的规定作价入股,其作价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高达35%;对于市场潜力巨大,附加值高的软件技术和产品,其作价入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由投资方自行确定。
鼓励软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制和期权制。
人才吸纳与培养政策
北京
凡受聘于本市软件基地或软件企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或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软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办理调京手续,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
软件系统分析员、系统工程师以及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
上海
高等院校要加强计算机、软件等专业建设,允许在校学生转向软件专业,允许在校学生到企业从事软件开发,对成绩突出者,可给予学分。
高等院校在与软件专业相关的课程教学中,实行“双语”教学。
软件人员的培训,纳入本市智力引进计划。在智力引进项目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软件人员参加培训。
西安
对于海外留学人员来西安高新区创办软件企业的,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给予5~10万元创业基金资助。其出国手续可以一次审批、多次有效。
鼓励软件人才到软件园创办软件企业,3年内软件园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
政府采购政策
上海
由政府投资的项目,软件系统价格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政府机构和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购买涉及国家安全的软件产品,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软件安全产品经国家信息安全认定机构认定后,方可在本市销售。
各级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必须使用正版软件。
各级财政在每年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用于政府机构和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购买正版软件。当年不购买正版软件的,予以调减相应预算。
广州
推行软件工程项目和软件产品招标制度。各级政府部门投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软件工程项目或购买价值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一般软件产品,均采用招标方式。
南京
省内信息化重大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园区内的软件企业。
软件企业认定制度
北京
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工作由市科委负责。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同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证工作的完成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杭州
省信息产业厅对全省软件产业实行行业管理和监督,做好软件企业的认定及软件产品登记的管理工作。